▲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作开幕式致辞

嘉宾致辞全文
在第八届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全球大会暨法律与商事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论坛上的致辞
(2023年9月4日)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本次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今年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得到国际社会积极支持和热烈响应。十年来,中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共建“一带一路”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推动“一带一路”沿线经贸尤其是基础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打实、沉甸甸的成就。
规则和法治是“一带一路”走向世界的助力器,是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的安全阀。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法治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指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法治进行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需要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这次论坛研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很有意义,借此机会,我就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坚定不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谈几点想法。
一是提升政策规则标准“软联通”水平。政策规则标准“软联通”是建设基础设施的体制机制保障。提升“软联通”水平,有助于夯实“一带一路”行稳致远的制度基础,为促进全球互联互通做增量。应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各国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在基础设施、投资贸易、农业和粮食安全、气候变化、数字和蓝色经济等重点领域规则标准务实合作,提升各领域“软联通”水平,促进相关法律制度发展和完善,为运用法治手段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更加有力地应对全球性挑战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是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法治合作。法治合作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一带一路”参与方应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法治交流合作,增进法治互信。应加强立法机构合作与立法协调,为“一带一路”构建稳定、公平、透明、非歧视的规则与制度框架。推动建立联合仲裁机制,建设新型国际司法执法合作平台。进一步加强法治经验、法学理论交流,搭建“一带一路”法律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服务平台,推进“一带一路”参与方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和法律教育合作。
三是支持调解作为商事纠纷解决的优选方式。构建一套行之有效、普遍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障“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应发扬“和为贵”的解纷理念,吸收传统调解文化、借鉴现代调解经验,发展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这样可以形成对现有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有力补充,有效解决“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商事纠纷。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等一些法律服务机构就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形成关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原则的《罗马宣言》、《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北京倡议》,还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查明等重要成果,比较好的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高度重视“一带一路”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由中国法学会定期举办的中国法治国际论坛和各种研讨会、培训班,已成为“一带一路”国际法治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我们愿意与国内外法学法律机构加强合作,助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一带一路”建设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最后,祝本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